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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第15期食品安全(省级局分担)监督抽检情况公告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07日
发布作者: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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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食药监应急〔2017〕74号)   近期,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饮料102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情况如下。   (一)哈尔滨市香坊区老太平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天宝帽儿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帽儿山天然矿泉水,偏硅酸检出值为1.77 mg/L。标准规定为≥25.0 mg/L。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   (二)牡丹江市东安区天岭牡丹峰天然饮用水销售站销售的标称牡丹江市东安区康源矿泉水水厂生产的天岭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4,0,0,0,0 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 c=0 m=0 CFU/250mL。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查找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 不合格产品信息      3. 合格产品信息      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5日 附件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 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3 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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