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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
许勤: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 扎实推进龙江高质量振兴发展
                                                                                                                           许勤在深哈产业园宣讲调研时强调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扎实推进龙江高质量振兴发展       走进深哈产业园科创总部,“中国建设银行 创业者港湾”醒目标识映入眼帘。许勤对金融机构探索服务企业新理念、新模式、新机制的做法表示赞赏。他强调,要不断丰富金融供给,为企业提供全景式、全要素、全生命周期的资金支持,助力企业做大做强。在了解深哈产业园总体发展情况后,他叮嘱产业园负责同志,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充分发挥产业园在龙粤、深哈对口合作中的重要平台作用,在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上加大力度,为推动两地合作全面升级作出更大贡献。       哈尔滨同创普润集团有限公司是从事超高纯电子材料生产和研发的领军企业。许勤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研发等情况,他强调,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关于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信心、创新发展,准确把握市场供需形势,不断加大科技研发力度,吸引上下游产业项目落地龙江,打造完整产业链条,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在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中体现担当、作出贡献。       在由华为公司提供技术支持的黑龙江鲲鹏生态创新中心,许勤听取企业在我省布局和运营等情况介绍,他指出,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希望企业把握重大发展机遇、发挥头部企业优势,加强与我省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培育带动本土软硬件企业发展,加速提升黑龙江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水平,打造具有竞争力的信息产业发展高地,带动区域数字经济整体跃升,为建设“数字中国”贡献龙江力量。在哈尔滨科友半导体产业装备与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许勤对企业在半导体装备研制和半导体材料生产等领域形成系列自主知识产权给予高度评价。他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抉择,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要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努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攻克“卡脖子”难题,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实现自主可控,以实际行动更好服务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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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
企业动态丨农投食品与旅投文化举行座谈交流
近日,黑龙江省农投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农投食品)与黑龙江旅投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旅投文化)开展座谈,双方围绕品牌农业建设等进行亲切交流,并参观了农投金谷大厦、数字农业产业园。农投食品总经理马波,旅投文化执行董事马野萍参加座谈。 会上,马波首先对马野萍一行表示欢迎,并简要介绍了农投食品的发展历程和经营情况。他表示,公司依托龙江寒地黑土、绿色有机、非转基因的自然优势,全面整合龙绿色食品资源,致力于通过培育龙江绿色食品原料基地、精深加工和品牌营销,将龙江优质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化、集群化输出。企业成立至今,已获得欧洲BRC、IFS双认证,并荣获国家级、省级各类奖项40余项。金谷农场品牌价值达212.39亿元,位居“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排行榜第353位,位居中国农业品牌第8位。希望双方加强沟通合作,结合自身优势,借助“黑龙江礼物”“黑土优品”品牌运营将龙江优质农产品从种得好向卖得好转变,为龙江农业强省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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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
2023年黑龙江省创意设计产业供需对接会在哈尔滨举行 农投集团与哈...
3月17日,2023年黑龙江省创意设计产业供需对接会在哈尔滨举行。来自黑龙江、深圳的创意设计企业及需求企业齐聚一堂,共商合作,共谋发展。 会上,黑龙江省鲜玉良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玉米品牌设计”、哈尔滨市文旅局“滨滨有礼”伴手礼、佳木斯富锦市旅游发展服务中心“万亩水稻公园”等4个创意设计项目进行了供需对接;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森工森林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等与哈尔滨创意设计中心进行现场签约。过去的一年,黑龙江省制定创意设计产业规划和政策措施等一系列文件,引进深圳市工业设计行业协会落户黑龙江共建哈尔滨创意设计中心,深圳朗图、设际邹、好运、后浪、九点整等10家行业领军企业入驻中心,创意设计产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黑龙江创意设计应用领域广泛,在绿色食品、服装服饰、家具家居等领域拥有广阔的应用场景和巨大的市场空间,省财政今年专门安排2亿专项资金兑现政策,助力创意设计产业发展。下一步,黑龙江省要进一步加强与深圳工业设计行业协会合作,共建哈尔滨创意设计中心,吸引国内外知名创意设计机构到龙江投资兴业、对接合作。要落地落实专项规划,强化政策保障,加强供需精准对接,多领域、多角度赋能实体经济,重点赋能城市地标景观、重点街区、重点区域、绿色食品、冰雪产业、文旅产业等领域,推动创意设计赋能产业升级发展。要举办全省创意设计大展和创意设计赋能城市地标景观大赛,营造创意设计产业发展良好氛围,扩大黑龙江省创意设计知名度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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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
良种良菌良法 龙江豆农喜获惠农政策丨农投龙科种业大豆新技术、新...
良种良菌良法 龙江豆农喜获惠农政策丨农投龙科种业大豆新技术、新产品发布会在哈举行       2月24日,2023黑龙江农投集团龙科种业战略发布暨大豆新技术、新产品发布会在哈尔滨JW万豪酒店举行。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常务副院长王贵江,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处长李伟,黑龙江省种业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王德强,黑龙江省公安厅食药环侦总队副总队长李宝忠,省农投集团副总经理王彬,省农投集团龙科种业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李铭丰等相关领导出席活动。 本次会议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强化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具体举措,更是将良种、良菌、良法、服务三农落地的有益实践。活动进行了战略合作签约、龙科智库专家授牌等活动,发布了“新产品、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同时,还向全省农民发布了大豆根瘤菌的惠农政策,用实际行动为我省扩种大豆、推广大豆根瘤菌剂技术贡献龙科力量。农投集团是我省农业产业投融资服务平台和对外合作承载平台,是实施“农业强省”“生态强省”战略的重要抓手,更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工具。根据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加大扩种大豆油料”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为现代农业插上科技翅膀这条主线,围绕实施大豆扩种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为降低农技推广成本,提高推广质量和效率,促进龙江大豆增产、提质。 农投集团龙科种业采取“良种+良菌”等措施和办法,竭尽全力挖掘大豆种植潜力,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推进生物育种项目实施,让中国粮食应用更多“龙江种”,为更有底气、更为安全的“中国粮食”做出更大贡献。据了解,龙科种业是全国首批“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先后获得全国AAA级诚信骨干企业、省级农业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荣誉称号,拥有全国范围种子经营权和进出口权。公司自创建以来始终以“一粒好种子,一仓安全粮”为使命,以“正心正念,做好种子企业”为核心价值观,以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为企业愿景,以“主攻大豆、稳推水稻、积蓄玉米”为市场战略,深耕种业行业,近五年来,公司先后审定推广玉米、水稻、大豆等品种58个。今后,龙科种业将加深种子繁育,继续加大力度开展良种推广,坚决落实“主攻大豆、稳推水稻、积蓄玉米”战略,延伸种业产业链上下游,开拓相关领域市场上,整合行业优势,全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为实现科技强国、农业强省和新时代我省农业全方位振兴做出新的贡献。省内外相关单位、企业代表共计300余人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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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
黑土优品年货大集暨农企带货迎佳节
贾玉梅、郭顺民、王兆宪、尚铁权、王智奎、刘海城、王平、李德喜、常玉春、曾庆荣等为启幕仪式剪彩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的部署要求,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哈尔滨市政府抢抓春节期间消费旺季和后疫情时代商业消费复苏契机,会同省农投集团、松雷集团共同举办“黑土优品”年货大集暨农企带货迎佳节活动,多措并举扩大和激活消费,恢复居民消费信心。中国商业联合会、省委宣传部、省总工会、省妇联、省国资委、省财政厅、团省委、省供销社、哈尔滨市总工会、哈尔滨市妇联、哈尔滨市商务局、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道里区人民政府、南岗区人民政府、香坊区人民政府、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进出口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招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哈尔滨市中央大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省农投食品集团、何所有国际集团、北大荒集团、龙江森工集团、黑龙江黑土优品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文化产业协会、哈尔滨国际旅游服务中心、北京富全泽空间设计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支持协办。 此次活动以“过大年,赶大集,农企带货”为主题,采取“政府主导、企业合作、省市同步、部门联动”的方式,以省农业投资集团和松雷集团合作为切入点,从促进消费和提振信心为出发点,创建“何所有金谷优品市集”大型商业综合性促消费平台,打造龙江国有、民企合作样板,主动引领消费升级需求,着力增强消费能力,创新消费场景,推动龙江好物走出龙江、走向全国、走向国际。 “黑土优品”年货大集暨农企带货迎佳节活动--首届“何所有金谷优品市集”开幕式于1月7日在松雷?何所有中央大街店举行,中国商业联合会张丽君副会长、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一级巡视员耿洪洲线上致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贾玉梅出席开幕式,省商务厅党组书记刘海城,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兆宪,哈尔滨市委常委、副市长郭顺民,松雷集团董事长、哈尔滨市文化产业协会会长曾庆荣,省农投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武安出席开幕式并致辞。活动立足与中央大街百年商业相融合,与“省农投食品集团”、“何所有全国美好生活体验中心”、“何所有纺织非遗创新转化基地”、哈尔滨市“何所有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等形成联动。用年文化、民俗文化、音乐时尚、冰城特色等优势,营造“过年赶集”氛围,用年味亲近消费者,为“何所有金谷优品市集”进行文化赋能,全力推动后疫情时代商业消费快速提振。 ★ ★ ★ 活动从消费端和供给侧双向发力,从满足人们对提高美好生活品质需要出发,以营销龙江绿色农产品品牌“黑土优品”为亮点,以省农投品牌“金谷农场”和松雷商业品牌“何所有”为依托,选品主要包括龙江大米、大豆、鲜食玉米、杂粮、食用菌、乳品、高端肉、冷水鱼等具有黑龙江品质的“大而优”产品,同时兼顾具有区域特色的蜂蜜、浆果、坚果等“小而精”农产品。聚焦龙江百姓高品质“米袋子”“菜篮子”“油瓶子”“果盘子”。将龙江“最优、最绿、最香、最安全”的农产品推向市场,力争探索出一条让龙江优品“既能产得优,也能卖得好”的新路径。进一步打造龙江品牌消费、品质消费,创建龙江高品质消费新场景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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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
农投金谷大厦开展“金谷青年上讲台”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投集团党委“44321”治企方略,深化“五个保障体系”建设,持续优化公司人才梯队,培养青年后备干部更好更快融入管理团队,锤炼过硬本领,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储备力量。1月28日,农投金谷大厦党支部开展“金谷青年上讲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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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
招大引强 农投集团携手上海元盛打造百亿高端肉牛产业集群
招大引强 农投集团携手上海元盛打造百亿高端肉牛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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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
黑龙江叫响鲜食玉米龙江品牌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树立大食物观,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分领域制定实施方案。我省地处世界“黄金玉米带”,龙江鲜食玉米的品质与口碑远传国内外,鲜食玉米也成了无数种植户的增收“摇钱树”。如何更大效益地发挥龙江鲜食玉米潜力?近日,记者深入走访省农投集团鲜玉良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鲜玉良田),看他们如何打造鲜食玉米全产业链集群,走出一条鲜食玉米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有效结合的现代化新路子。资源整合共下“一盘棋”连日来,克山县北联镇新兴村的村民们正忙活着将土地进行托管。“我家有20亩地,原来流转出去,每年能收入1.6万元左右。今年换了个方式,全程农业生产托管了,预计收入2.6万元,直接增加了1万元。闲下来的时间我还可以外出打工,又能赚不少钱。”与村民顾坤福一样,新兴村的村民已经对土地托管后的生活做好了规划。据了解,此次新兴村共有2万亩土地加入全程农业生产托管,将全部种植鲜食玉米。“土地托管后,我们将实行标准化、规模化种植,提高鲜食玉米品质与产量的同时进一步助农增收。”鲜玉良田总经理马树森介绍,良好的区位优势,使得生产的鲜食玉米具有较高的营养和较好的适口性,受到市场和消费者追捧。将鲜食玉米产业的“蛋糕”越做越大,既能满足全国消费者的食用需求,又能保证玉米的高标准品质,成为了鲜玉良田主要攻关目标。“我们选取我省东、中、西部不同积温带,在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绥化、双鸭山等地进行资源整合,以全程农业生产托管、联合种植等方式进行产业布局,充分发挥自然区位优势,凝聚鲜食玉米发展潜力,共下‘一盘棋’,推动鲜食玉米产业更快更好发展。”马树森说。目前,鲜玉良田已在全省布局鲜食玉米基地达10万亩,其中自有基地8.5万亩,合作基地1.5万亩,奠定了良好的鲜食玉米生产基础。订单农业助农增收有保障在青冈县福禾农业有限公司,一辆辆载满鲜食玉米的运输车整装待发,这样的景象在往年的这个时节是没有的。“以往我们鲜食玉米的销售黄金期就是秋收后的几个月,自从鲜玉良田对我们企业进行帮扶后,签订了500万穗的订单业务,现在我们冬天也要正常出货。”青冈县福禾农业有限公司负责人于德军说。黑龙江省农投产业融合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黑龙江省鲜玉良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任关宇告诉记者,龙江鲜食玉米虽已闻名全国,但我省大部分地区的鲜食玉米企业却呈现“散而不精”“多而不强”的状态。为改变这一局面,鲜玉良田作为牵头企业,联合当地多家鲜食玉米企业抱团经营、精准对接客户,形成“鲜玉良田+基地+合作社+加工厂”的“1+3”模式,以金融赋能、科技赋能、管理赋能、品牌赋能等方式解决鲜食玉米企业面临的各种问题,有效解决了企业各自为战、销路不畅、品牌不强等瓶颈问题,推动当地鲜食玉米产业发展,保障玉米种植户的应有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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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
农业农村部:国家级育制种基地增加到216个
经过县级申报、省级推荐、专家评审、公开公示等环节,认定黑龙江庆安县等96个县(市、区)场为国家级制种大县,认定辽宁省兴城市等20个县(市、区)为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加上此前认定的100个区域性良繁基地,我国国家级育制种基地达到216个,覆盖了粮、棉、油、糖、果、菜、茶等重要农作物。在作物范围上,落实中央稳定粮食生产和扩种大豆油料要求,适当增加了水稻、小麦、大豆、油菜制种大县和区域性良繁基地数量。在区域布局上,重点支持优势产区,兼顾不同生态区用种需求,扩大了南繁冬夏繁基地范围,安排了东北极早熟玉米、西南热带血缘玉米制种基地。同时,根据基地考核评估结果和有关方面发现的问题,此次认定取消了少数产能下滑严重、制种大县奖励政策实施不力的县(市、区)国家级制种大县资格。据了解,“十三五”期间,中央累计安排资金50多亿元支持制种基地建设,满足了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70%以上用种需求。“十四五”期间,将持续实施制种大县奖励政策和现代种业提升工程,提高基地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力争到2025年国家级制种基地供种保障能力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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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
黑龙江:为春耕生产注入科技动力
今年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立足科技强农、科技兴农,和省内科研院校共同发力,充分发挥行业部门指导服务和专家团队智力支撑作用,加强农业科技指导服务培训,为春耕生产注入科技动力。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成立科技农业专班,组织10个省产业技术协同创新推广体系开展行业年度生产条件预测分析与技术指导工作,并于3月中旬发布水稻、玉米、大豆、蔬菜指导建议,计划于备春耕期间完成其他6个体系指导建议发布。在加强技术遴选方面,推出23项绿色高效主推技术,为全省农技推广人员工作指明了方向。各地正按照要求,组装符合当地实际的技术操作规范,面向科技示范主体和基地进行推广,加快先进技术进村入户到田。为加强农机科技助力春耕生产,黑龙江组织省市县三级开展农机冬检冬训活动,并从“人、技、机”三个方面组织调配春耕生产的农业机械力量,特别对免耕播种等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技术进行指导。截至3月18日,全省已培训农机管理和农机驾驶操作等农机从业人员8.44万人次,已检修农机具258万台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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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
农业农村部:支持黑龙江发挥好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作用
3月12日,农业农村部与黑龙江省在北京举行工作会谈。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部长唐仁健,黑龙江省委书记许勤、省长胡昌升出席。唐仁健表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在全国两会期间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黑龙江是农业大省、粮食大省,去年粮食产量创历史新高,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快速增长,稳产保供和农民增收都呈现出好势头好局面。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粮食生产和大豆扩种,持续盯紧抓实相关工作,谋划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夺取全年粮食丰收和大豆扩种作出了重要贡献。农业农村部将与黑龙江进一步加强合作,支持黑龙江继续发挥好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作用,全力抓好粮食生产,推动大豆种植面积落实落地,积极探索耕地种植用途管制的经验模式,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不断迈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步伐。许勤、胡昌升表示,去年农业农村部与黑龙江省签署部省共同打造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合作框架协议以来,部省合作扎实推进,在粮食产能提升、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等多个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为黑龙江争当农业现代化“排头兵”提供了支撑。黑龙江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三农工作,落实好粮食生产等各项任务,与农业农村部共同推进扩种大豆、高标准农田建设、黑土地保护、大豆种子基地建设、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等重点工作,努力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张桃林、邓小刚,中国农科院院长吴孔明,农业农村部总经济师魏百刚、总农艺师曾衍德,黑龙江省委常委徐建国、副省长李玉刚等参加会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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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
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赴黑龙江调研
5月10-11日,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部长唐仁健在黑龙江调研时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标对表粮食生产目标任务,抓紧抓实春耕生产,加强田间管理,环环紧扣、一招不落,确保种足种好,为夺取全年粮食和农业丰收打下坚实基础。龙江大地,千里沃野春耕忙。今年以来,黑龙江采取多项有力措施狠抓粮食生产,春播总体进度快于上年同期,生产势头良好。在绥化市北林区新华村,唐仁健与农技推广人员一起走进黑土地,通过土壤剖面查看玉米播种、秸秆还田情况。得知当地大力推广大垄双行栽培、机械精量点播等技术,采取秸秆翻埋还田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实现玉米每亩增产近200斤,唐仁健给予肯定。他来到哈尔滨市呼兰区白家现代农机合作社,调研高产优质高效大豆品种培育和种植情况。唐仁健指出,要加快推进玉米、大豆在品种、农艺等方面的创新突破,加大东北黑土地保护力度,夯实粮食生产根基。在绥化市庆安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唐仁健实地察看水稻插秧进展,详细了解园区内龙头企业带动农户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情况。他指出,“企业+合作社+农户”经营模式是实现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的有效路径,要发挥好规模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作用,建立完善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让农民获得更多实惠。唐仁健十分关心非洲猪瘟疫苗研发进展。他来到中国农科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在国家动物疫病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中控室通过监控视频查看疫苗临床试验情况,详细询问试验过程和结果数据,对科研人员的辛勤工作表示慰问。他强调,要充分认识疫苗研发对我国生猪生产的重要性,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稳妥有序推进的要求开展研发工作,力争早日投入生产应用。唐仁健还来到黑龙江省农科院,了解寒地作物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利用情况,通过视频察看东北民猪保种场,详细询问民猪新品种选育进展。他指出,要进一步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保护好地方特色品种,充分发挥企业作用,以生产应用为导向选育一批新品种。调研期间,唐仁健主持召开座谈会,与地方政府、科研院所、农业企业和村党组织相关负责人深入交流。他强调,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农业多种功能和乡村多元价值,扎实做好新发展阶段农业农村各项工作。确保粮食丰收是今年“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要在种业创新、黑土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方面狠下功夫,建立辅之以利、辅之以义的保障机制,统筹处理好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区域发展的关系,坚决扛稳粮食安全重任。中国农业科学院党组书记张合成,农业农村部总经济师、办公厅主任魏百刚等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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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
喜报丨农投集团上榜大连商品交易所“2022年度优秀产融培育基地”
喜报丨农投集团上榜大连商品交易所“2022年度优秀产融培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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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
黑龙江:东宁市木耳产业助力农民增收
多年来,黑龙江省东宁市立足黑木耳产业优势,建成全国最大的黑木耳批发集散中心,打造出黑木耳地方品牌,同时创新营销方式、开拓销售途径,有力助推黑木耳产业不断做大做强,拉动农民持续增收。截止2020年底,该市黑木耳种植规模达9.1亿袋、产量4.1万吨,助力10万农民人均增收1.3万元。马艳东是东宁镇太平泉村的黑木耳种植户,从事黑木耳种植已有二十多年的时间了,在马艳东家的菌房内记者看到,他和工人们正在进行黑木耳接菌工作,为今年的黑木耳生产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这几年,通过种植黑木耳,他手里有了积蓄,干劲也越来越足了。经过多年的发展,黑木耳产业已经成为东宁重要的富民产业。东宁润乡山产品有限公司紧紧抓住我市黑木耳产业发展的综合优势,加大产品研发力度,在延伸产品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上大做文章,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东宁市黑木耳种植规模不断扩大,到2013年末,全市黑木耳栽培量超过12亿袋。但由于质量没跟上,市场行情并不如意。东宁市对症施策,成立黑木耳产业办统筹推进、建成38个标准化生产基地,推动了黑木耳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了产量质量双提升。目前,东宁市已经形成了集育种、制菌、种植、加工、回收利用等为一体的产业链条,打造了黑木耳产业集群。山西中阳、陕西商洛、河北阜平等很多北方地区的黑木耳栽培,都采用了东宁的技术模式,东宁市常年有300多名技术员在外,为当地群众撒下增收致富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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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
绥化复工复产 活力劲足
塔吊轮转的工地、机声隆隆的车间、近郊棚室里一簇簇鲜红的草莓、商场里熙熙攘攘的人群,还有早已准备好迎接朗朗读书声的校园……虽然行走间的一片片口罩还在提醒着人们疫情防控仍不能放松,但在春雪消融的绥化各处,各行各业已不约而同地按下了复工复产的快进键。  棚室 莓红瓜绿   “今春草莓的行情好,我这两个用来采摘的草莓棚室收益不错。”3月4日下午,绥化市宝山镇宝山村的董红岩举着红红的草莓开心地说。她有两个总共近2000平方米的棚室草莓采摘园,去年9月份栽的草莓,今年1月份成熟,能够采摘到7月。另几个棚室内,柿子和黄瓜绿绿的植株也在茁壮成长着。“柿子‘五一’前能上市,黄瓜再过一个月就能收获了。”  绥化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经济作物站工作人员周兴伟说,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市的棚室叶菜生产都在源源不断地供应着当地的市场,“当时这里主要生产小白菜,收获后那几个棚室里种上了柿子和黄瓜”。  青冈县2月20日前后就对全县4.9万台农机进行检修备春耕;兰西县日前请来了省农科院的专家进行线上培训……实际上,今年绥化市线上培训的频次相对往年还要高。疫情期间也正值备春耕的关键时期,该市农业部门建立了蔬菜、水稻、玉米等六大科技培训群,邀请农业技术专家在线上开展农业技术培训和指导,下发农业生产指导意见,解决了近千亩的冬季设施蔬菜生产的技术问题。培训的同时,正在抓紧形成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商户名册,开通线上订购渠道,协调配送通道,全力保障农资供应与物流通畅。  “设施蔬菜生产、窖储菜储量、市场蔬菜供应的日调度工作已经常态化,即使是疫情期间设施蔬菜的生产也没有断过,现在全市的备春耕生产更是有序推进中。”周兴伟说。   车间工厂 马力全开   “疫情期间限量生产,现在则是马力全开。”黑龙江昊天玉米开发有限公司的孟繁琳说,企业在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的同时,生产的节奏完全恢复了正常。3月4日上午,记者行走在这家大型玉米深加工企业的厂区内,高大烟囱连绵排出的升腾蒸汽、车间内的滚滚热浪和巨大的机器轰鸣声都让人感受到了现代化生产的沛然巨力。  在绥望路南侧700米的绥化市传染病医院新建工程工地上,在建的传染病与呼吸科大楼、19000多平方米的主体建筑已经封顶。“自2月19日起就开始了建筑越冬保护的拆除工作,为3月末的大规模施工做准备。”绥化市第一医院的柴福杰说,新建的传染病院是绥化市的百大项目之一,自2020年9月1日开工,预计今年12月一期工程全部竣工交付使用。“南侧的门诊大楼和地下车库的位置也在进行越冬保护的拆除工作,气温条件允许时就会进行混凝土施工。”  据绥化市工信局门生杰介绍,受疫情影响,年初以来,绥化市369户规上工业企业有107户曾处于停产状态。工信局在持续抓好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切实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加工企业监管和全力做好工业企业运行监测和服务等三个方面工作的基础上,及时制定下发了《绥化市工业企业开复工工作方案》,抽调专人组成5个推进组,深入10个县(市、区)及经济开发区进行实地督导,督促各地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的前提下,加快企业复工复产进度。截至目前,除望奎县还有11户企业因疫情暂停外,其余358户规上企业均已开工复产。  学校 错峰开学   3月3日,绥化市兰西县两所高中的高一、高三年级开学,高三年级随后还进行了“东北三省第一次模拟考试”。  为确保春季学期复学复课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连日来,兰西县教体局对全县每一位师生员工的健康情况都进行详细确认。同时,联合当地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疾控中心、应急局、属地乡镇街道组成检查组对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复学复课专项验收检查,并协调卫健部门分批次对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核酸采集,对所有的教学场所进行了环境消杀。各学校还制定了详细的复学复课预案,综合采取了错峰开学、分散就餐等防控措施。  3月4日,刚从兰西县返回的绥化市教育局督学杨青松说,绥化市教育局近日派员分赴各地,依照“2021年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几点要求”进行了春季开学前检查,确保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部署和教育部“全面、正常、安全开学”的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最大程度保护师生健康安全。  商超餐饮 客流渐丰    3月4日,位于绥化康庄路上的万达广场内,前来选购商品的市民已然不少,地下一层的超市内更是恢复了从前的熙熙攘攘,只是门口醒目的扫码进入的提示、自动语音播报体温的电子设备仍提醒着人们还是要戴好口罩,保持一定的社交距离。  “每天3次大消杀,至于扶梯、门把手等人们易接触常接触的地方,都是每两小时就要进行一次酒精消毒。实行进出口分流,商场入口有电子测温设备,扫码测温戴口罩是常态操作。”据商场负责人说,该商场2月13日恢复零售业态,3月1日恢复餐饮业态。但截至3月4日当天,体验类、教育类和影城的复工还在路上,“曾经的疫情对于商业的影响还是很大的”。  3月1日起,绥化市除望奎县外所有餐饮场所开始有序恢复营业,但大型餐饮场所仍然暂时禁止承办各种类型的宴会,全面放开时间拟定在4月1日以后。该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防控疫情要求,坚持有序、有限、有条件放开的原则,以保就业、保主体、保民生为目标,采取分级分类、渐进有序的方式逐步恢复餐饮业经营。餐饮单位复营后,严格执行进店“扫码+测温+戴口罩”疫情防控措施,每桌一人实名登记;堂食就餐人数严格控制在单桌接待能力的50%以内,严防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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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
东盟农业国际合作展再升级,举办中国与东盟食品加工对接会
2020年11月,由农业农村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共同主办的第五届中国?东盟农业国际合作展(以下简称“东盟展”)与中国?东盟博览会同期举行。本届东盟展以“共建数字经济 赋能乡村振兴”为主题,共吸引200余家企业携百余种产品前来参展,不仅包括水果、山珍、休闲零食等农业加工产品,还有作物估产系统、传感器等农业数字技术产品和新型农产品包装材料、标识等,展示内容不断丰富升级。据悉,包括辽宁省在内的多地参展企业数量、规模也均创历届之最。本届东盟展大力推动线上互动宣传,举办中国?东盟食品加工对接会、国际食品采购对接会、参展商系列直播推广活动?产销直播培训等多项活动,并设置新闻发布场区,邀请媒体为地方企业站台宣传。据悉,下届展会将进一步提档升级、提质增效,推动我国农业国际合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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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1月
黑龙江省在粮食深加工和绿色食品产业上发展上做大做强
主持人: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考察调研时指出,要坚持发展现代农业方向,争当农业现代化建设排头兵。按照这方向和要求,我省以“农头工尾”、“粮头食尾”为抓手,在粮食深加工和绿色食品产业上深挖潜力,逐步破解农业生产的天花板、地板和紧箍咒。请听记者高祥的报道: 这几天,富锦砚山镇农民吴登国没事就到镇上的种子市场转悠,过去种地,啥产量高他种啥,自打跟富锦象屿金谷签了订单合同,种啥得跟企业的需求接上轨,这样粮就不愁卖,价格也跟着涨。 吴登国:我种了50多垧地,象屿提供我们资金,到秋优先收我们的,每斤还加一分钱。 在富锦象屿金谷农产公司的厂区里,小山一样的玉米堆下,大货车往来穿梭把金灿灿的玉米,拉进淀粉加工区。公司总经理郝连才说,企业的面积跟富锦市区一样大,500万吨仓容可以供13亿人吃上10天。但只做“原字号”,规模再大,农民没钱赚,企业没奔头,农业更没前景,他们启动了“深加工”这个火车头,让整个产业链条跟着受益。 郝连才:年处理200万吨玉米规模,计划二期以淀粉为原料,做结晶糖,做酒精,延伸企业链条,增加产品附加值。老百姓第一年送我们工业用粮,原粒长粒分不清混装,我们边收边做宣传,逐步引导农民种植适合我们的玉米。 在富锦绿色食品园区,一家象屿金谷就解决了周边8万农民卖粮难的问题,此外,金玛农业、绿谷酒业、东大西瓜汁等近30家产业拉动力强、经济辐射力广的龙头企业正齐发力,带动种植结构调整,农业转型升级。省农委副主任李世润说,今年全省粮食生产取得“十三连增”,但受玉米价格下降等影响,挑战仍然严峻,咬住“粮头食尾”、“农头工尾”的这个主心骨,对农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李世润:玉米价格的降低直接影响农民的收入,黑龙江的玉米去年达到1亿多亩,我们减了接近2千万亩,农业转型期吧,今年结构调整能不能打好基础,我们的农业是不是可持续发展,今年都是最关键一年。 今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考察调研,为破解农业生产的天花板、地板和紧箍咒,开出良方,指明方向。省粮食局局长朱玉文认为,以“农头工尾”、“粮头食尾”为抓手,我省在粮食深加工和绿色食品产业上大有可为:全省7400多万亩绿色有机食品认证面积,保障优质的“粮头”;900多家加工企业,产出高效的“食尾”: 朱玉文:落实习总书记省委关于我们黑龙江成为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排头兵,和发挥好维护好压舱石这个作用。在粮食产业方面应该还有很大发展空间,比如山东河南粮食转化率达到80%以上,我们只有36%,今后一个时期准备在东部西部中部三个重点产粮区,还有五条主要粮食运输骨干道,建粮食产业深加工产业园区,使我们粮食真正成为发展我们省经济新的亮点,新的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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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1月
第四届黑龙江国际绿博会 玉米精深加工食品受宠
  “玉米面包的饺子,真好吃,饺子皮软软的,还有筋头儿,没想到玉米面还能包出这么好吃的饺子啊”、“老伴儿,你牙口不好,尝尝这黄金米做出的饭多软啊,你吃正好。”……第四届绿博会开展以来,在C馆展厅玉米深加工产品展位前,品尝玉米食品的、购买玉米产品的、洽谈合作的人们络绎不绝,好不热闹。   来自林甸县的渔香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负责销售的唐海告诉记者,“真没有想到,这些玉米制品第一次参加绿博会就这么受欢迎。这次合作社带来了十多个玉米深加工食品,以玉米粉、玉米高筋粉、玉米筋丝、珍珠米为主,多数产品是首次亮相绿博会的深加工有机食品。比如我们生产的玉米筋丝就是采用高胶质的优质玉米为原料精制而成,是‘粗粮细做’。保留了玉米的原滋原味和玉米中的维生素B6、烟酸等成分。”这两天,渔香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就与上海、安徽、福建等地的参展商签订了十余项供货的意向协议。   在同江市丰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展台前,询问玉米胚芽油、玉米糁等产品的参会者也不少。负责销售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里展示的产品都是用有机绿色玉米精制而成的。“你看,我们将玉米加工制成玉米糊、玉米馒头粉、玉米饺子粉,玉米‘衍生’出好几种不同用途的食品呢。”   来自安徽的展商郑刚红对“黄金米”表示出极大兴趣,听说“黄金米”是由玉米的胚芽和胚乳部分,一次性挤压而成的,不含任何添加剂,郑刚红一下子就买了十包“黄金米”。说回去好好品尝一下,表示将进一步合作。(作者:吴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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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
关于印发《2021年黑龙江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打好种业翻身仗部署要求,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严格品种和市场监管,强化执法办案,全面净化种业市场,按照农业农村部《2021年全国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要求,我厅决定自2021年起,开展为期3年的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现将《2021年黑龙江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落实。   联系人: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种业管理处  孙 琰  电话:0451-82600230,邮箱:zyglc2018@163.com  政策法规与改革处  黄秋实  电话:0451-87017707,邮箱:82622582@163.com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5月31日 2021年黑龙江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种业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规范生产经营秩序,营造种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提升依法治种水平,促进我省现代种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农业农村部《2021年全国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要求,我厅决定于2021?2023年开展为期3年的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2021年活动方案如下。  一、基本思路  按照党中央关于打好种业翻身仗部署要求,以推动种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以集中整治为抓手,坚持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原则,覆盖品种管理、市场监管、案件查处全链条,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和严格执法,不断提高治理成效,营造创新主体有动力、市场主体有活力、市场运行有秩序的良好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侵权套牌等违法行为得到有力打击,品种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通过严格品种管理,逐步解决品种同质化问题;通过集中整治和监督检查,制售假劣、以粮代种、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主要农作物种子质量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通过强化种业领域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的协调配合,种业治理成效更加明显。  (二)细化目标。2021年地方农业农村部门年度细化工作目标如下。  ?省级目标:组织对辖区内市(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种业监管执法工作现场指导检查,覆盖率分别不低于40%、20%;组织对部省发证种子、种畜禽企业等进行现场检查,覆盖率不低于50%,被检查企业问题整改合格率100%;组织开展省级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抽取种子样品数量不少于上年;组织对4个国家级玉米制种大县和9个区域性良繁基地检查,覆盖率100%;对农业农村部转办督办的投诉举报线索依法及时处理,书面反馈率100%。  ?地市级目标:组织对辖区内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种业监管执法工作现场指导检查、交叉互查,覆盖率不低于50%;组织对地市级发证种业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覆盖率不低于50%,被检查企业问题整改合格率100%;对国家级制种大县和良繁基地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开展市场检查和市级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抽取种子样品数量不少于上年。  ?县级目标:对县级发证的种业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不低于50%;对辖区内种子经营门店抽查检查覆盖率不低于50%,对被抽查门店备案经营品种抽样覆盖率不低于30%,被检查企业、经营门店问题整改合格率为100%;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备案率及生产经营品种备案率为100%;达到移送条件的案件,向公安部门移送率为100%。  三、重点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在春夏秋冬关键时间节点,对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区域组织开展集中治理,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全面净化种业市场。  (一)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  深入开展种子流通环节品种权执法检查,重点打击将授权品种的种子套用其他品种名称销售的侵权行为,根据线索,及时检查涉嫌公司品种的真实性;加强对生产源头监管,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的市(地)要将种子生产环节作为品种权行政执法的重点,加强对种子生产许可证发放的管理,强化对生产许可证发放后的监督,开展繁制种基地摸底排查工作,依法打击无证生产授权品种的行为。各地要组织开展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培训及普法宣传,要强化行政执法、调解等手段,建立侵权纠纷案件快速处理机制。(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政策法规与改革处、省种业技术服务中心,各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二)严格品种管理  1.加强品种管理,培育优势品种。一是修订审定标准,引导品种选育方向。修订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提高品种品质指标,引导品种选育向优质、多抗、广适方向发展,培育优势大品种。二是进行DNA指纹比对,杜绝同质化品种。以我省审定品种DNA指纹数据库为基础,对所有参试品种进行DNA指纹筛查,保证参试品种与已经审定品种DNA差异位点≥2,同时进行DUS测试,检测参试品种的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三是加强试验监督检查,保证试验质量。省、地市品种试验负责人通过抽查和联查等方式对省公益性试验、联合体试验、自主试验等试验情况进行指导检查,规范试验技术操作,保证试验的进度和质量。每年6-8月份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苗期检查和田间鉴评,对联合体试验、自主试验进行全覆盖检查,严格落实试验方案要求,保证试验质量。四是建立联合体试验主体退出机制。各联合体试验主体不得更改试验方案和篡改试验数据,联合体成员单位被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立即终止联合体品种试验审定程序,弄虚作假的试验主体三年内不得再申请品种审定,不得再参加联合体试验。五是撤销没有生产应用价值品种的审定。对近三年内没有推广面积的品种进行统计,列入撤销审定品种目录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品种撤销审定。(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省种业技术服务中心)  2.加强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管理。以向日葵为重点,通过DNA指纹比对,开展非主要农作物品种清理,依法查处应登未登、重复登记等违法违规行为。(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省种业技术服务中心)  3.健全同一适宜生态区引种备案制度。一是对拟引种备案品种,实行播种前报备。引种者在播种前,应将在我省引种备案的品种名称、品种审定信息、试验地点、联系人等信息报备到省种业技术服务中心。二是在试验承担单位数据位库内选择试验点。以我省公益性试验点和联合体试验点为基础,建立引种备案试验承担单位数据库,指导引种备案单位在数据库内选择承试单位,保证试验区域准确,提高引种备案试验质量。三是对试验质量进行检查。依据报备信息省种业技术服务中心对引种备案试验情况进行核查指导,结合审定品种田间鉴评,请专家组对引种备案试验品种进行鉴评,依据黑龙江省品种审定标准淘汰熟期、病害等指标超标品种,提高引种备案试验质量,降低品种推广过程中的风险隐患。(省种业技术服务中心)  (三)加强种子和种畜禽监管  4.严格制种基地监管。开展玉米制种基地苗期转基因专项检查(6月份)、夏季种子生产基地巡查(7-8月份)、秋季种子生产基地检查(9-10月份),以制种企业生产经营许可、生产备案、委托合同、品种权属和亲本来源等内容为重点,开展制种基地日常检查巡查,严厉打击盗取亲本、抢购套购等侵权行为。建立制种主体红黑名单制度。强化种子收获前检查,严禁假种子、非法转基因种子流出基地。制种基地监管成效将作为制种大县奖励安排重要依据。(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有关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5.加强种子企业检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档案、包装标签及种子质量、真实性、转基因成分等。落实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投诉举报较多或有重大种子案件的企业,加大检查抽查频次,实行品种检查全覆盖;对于信用好、开展种子质量认证等企业可减少检查频次。对承担2021年国家种子储备任务的企业协助开展全覆盖检查。(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各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6.加强市场检查。农作物种子市场方面,在春季用种关键时期,重点检查种子包装标签、生产经营备案、购销台账和种子质量、真实性、转基因成分检测等。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强化属地电商渠道种子经营行为的监管。种畜禽市场方面,重点检查无证(含过期、超范围)生产经营、假冒优质种公牛冷冻精液、系谱档案不全等问题。各市(地)、县(市、区)应将许可信息录入“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系统”,对工作进行自查。开展种畜禽质量监督检验、蚕种质量抽查。(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省种业技术服务中心、省畜牧总站、省蚕蜂业发展中心,各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四)加大种业执法力度  7.严查种业违法案件。以品种权侵权、制售假劣、无证生产经营、以粮代种、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为重点,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一般案件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市县级查处,跨区域、重大复杂案件由省级组织查处、挂牌督办,查处结果及时公开。省农业农村厅将定期通报各地种业案件查处情况,遴选发布种业违法典型案例和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典型案例。(省农业农村厅政策法规与改革处、种业管理处,各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8.建立健全执法协作机制。强化跨区域种业执法联动响应、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一处发现、全省通报、各地联查”。健全种业监管部门和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做到事有人办、责有人担。完善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线索通报、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加强种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省农业农村厅政策法规与改革处、种业管理处,各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9.强化种业执法能力。加快整合组建省市县三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确保机构设置、“三定”印发、人员划转、执法保障“四到位”。将种业执法作为2021年全省农业行政执法大练兵活动的重要内容。以提升种业执法实务技能为重点,加强培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利用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种业大数据平台等,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省农业农村厅政策法规与改革处、种业管理处,各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主体责任,抓好组织落实。市(地)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落实方案,于2021年5月28日前在本单位官网公开。我厅将对各市(地)工作情况进行核查,并作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全国双打考核”及种业延伸绩效考核相关指标评价的重要依据。种业监管执法情况将作为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和示范窗口创建的重要依据。省农业农村厅将在关键时间节点,派出检查组赴重点地区开展制种基地、企业、市场督导检查,开展桑蚕种质量抽查活动。我厅将适时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二)压实监管责任。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导检查作用,按照方案要求,抓好工作任务的安排部署。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部署要求落细落小,抓好具体实施。要加强简易种业案件及纠纷的快速处理,建立“绿色通道”,有效降低维权成本,力争将案件纠纷就地化解。  (三)加强宣传总结。要开展工作经验做法、典型案件等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震慑违法行为。要加强信息报送,市(地)级农业农村部门每月15日前报送工作动态信息1篇以上,首次报送时须同时报一名市级信息工作联系人。及时开展工作总结,今年12月1日前将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总结及附表(含种业典型案例1?2个)书面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政策法规与改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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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
农业农村部:2021年启动农业生产“三品一标”
农业农村部网站3月18日公布《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即指“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方案》提出提升行动的目标任务为,到2025年,育种创新取得重要进展,农产品品质明显提升,农业品牌建设取得较大突破,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持续提高。培育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种源和节水高抗新品种,建设绿色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800个、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500个,打造国家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300个、企业品牌500个、农产品品牌1000个,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数量达到6万个以上,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取得积极成效。农业农村部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将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工作纳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根据本地资源优势和生产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引导资源要素向实施区域集聚,有序推进。
08
2021年02月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修订...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修订)》的通知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8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关于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智慧农业的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鼓励、引导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各环节各领域的应用创新,推动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深度融合,以信息化引领驱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我部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对《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试行)》(农市发〔2013〕1号)进行修订,形成了《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修订)》。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                                                                                                                                 农业农村部                                                                                                                                2021年2月5日     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引导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等各环节各领域的应用创新,推动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深度融合,以信息化引领驱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要求,对《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试行)》(农市发〔2013〕1号)进行修订,形成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是指经农业农村部认定的,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有效提升了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数字化、服务在线化水平,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形成典型示范、可复制推广模式的各类主体。  第三条  坚持“总量控制、优中选优、区域平衡、动态管理”原则组织开展示范基地的申报、认定和监管等工作。  第四条  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程序分为材料申报、专家评审和认定授牌。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由农业农村部主管,制定出台有关制度要求,推动解决认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场与信息化司负责认定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  各省(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本区域示范基地的组织申报、材料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配合农业农村部对本区域示范基地建设进行指导、监管。  第三章  示范基地类型及标准  第七条  示范基地按照建设内容和所起作用分为四类:生产型、经营型、管理型、服务型。  第八条  生产型示范基地以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种业等农业生产过程为对象,按照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要求,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在动态感知、监测预警、精准作业、智能控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探索出了典型应用场景,形成了可持续发展的运作模式,在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生态改良、环境优化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各类主体。  第九条  经营型示范基地以农产品加工、包装、运输、仓储、交易、溯源等过程为对象,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产品初加工、分类分拣、智能分仓、物流配送、仓储管理、电子商务、产品溯源等方面,促进了农产品小生产与大市场有效衔接,为农产品流通提供强有力支撑的各类主体。  第十条  管理型示范基地以优化管理职责履行过程为对象,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在提高政府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各类主体。  第十一条  服务型示范基地以面向农民和城市消费者提供服务过程为对象,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在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提高便民服务能力和农民素质、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并形成典型服务新模式的各类主体。  第四章  申报管理  第十二条  示范基地认定工作每2年组织一次集中申报、评审和认定,认定有效期为4年,超过有效期需重新申报、评审和认定。  第十三条  申报类别及条件  (一)生产型示范基地的申报条件如下:  1.申报主体具有法人资格,成立不少于3年(含3年);  2.具有投入使用的规模化生产基地;  3.现代信息技术在生产活动中广泛应用;  4.在推进生产信息化方面取得突出成效,并开展了推广应用,社会效益明显;  5.在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农业劳动生产率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形成了可持续发展模式,经济效益明显;  6.在促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生产废弃物治理、循环利用等方面生态效益明显。  (二)经营型示范基地的申报条件如下:  1.申报主体具有法人资格,成立不少于3年(含3年);  2.现代信息技术在经营活动中广泛应用;  3.与合作社或农户、农民等建立了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有效拓展了周边农民的增收和就业空间,社会效益明显;  4.连续三年营业额不低于2000万元,近三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并形成了可持续的经营模式,经济效益明显;  5.在促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等方面生态效益明显。  (三)管理型示范基地的申报条件如下:  1.申报主体具有法人资格,成立不少于3年(含3年);  2.具有专业化的信息技术团队和先进适用的信息技术工具、产品;  3.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覆盖业务范围或所服务管理部门达到40%以上,有效提升了行政管理效率、节约了管理成本,并形成了成熟的管理模式;  4.三年内在管理信息化方面获得有关方面肯定,社会效益明显;  5.在优化资源配置、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生态效益明显。  (四)服务型示范基地的申报条件如下:  1.申报主体具有法人资格,成立不少于3年(含3年);  2.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服务中广泛应用;  3.在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提高便民服务能力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效,社会效益明显;  4.连续三年营业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年均服务人数2万人以上,形成了典型、可复制推广的服务新模式、新业态,经济效益明显;  5.在促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生态效益明显。  第十四条  示范基地申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省(区、市)农业农村部门受理各类主体提出的申请,统一组织专家初审后形成省级推荐名单(含推荐排序)及初审意见报农业农村部。  第十五条  申报材料  (一)申报主体提出申请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书》;  2.按申报条件提供的辅证材料。  (二)各省(区、市)农业农村部门须向农业农村部报送以下材料:  1.正式上报文件;  2.经审核的《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书》(纸质材料每个申报主体一式三份,电子材料每个申报主体一份);  3.按申报条件提供的辅证材料(纸质材料每个申报主体一式三份,电子材料每个申报主体一份);  4.初审专家组成员名单及初审意见。  第五章  组织认定  第十六条  示范基地认定总量原则上不超过200个。农业农村部综合考虑政策导向、产业发展及区域布局、申报主体类别等因素,研究确定每次示范基地认定数量及各类型比重。  第十七条  农业农村部组织评审专家依据申报条件、评分标准严格审查申报材料,视情况采用现场或线上汇报交流、实地考察等方式开展评审,研究提出拟认定示范基地名单,并出具评审意见。  第十八条  示范基地拟认定名单由农业农村部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第十九条  公示无异议,经农业农村部批准发布示范基地名单并授牌“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类型)”。  第二十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以下情况申报:  (一)已获得省级单位授予农业农村信息化相关示范资格的;  (二)已列入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以及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  (三)已获得农业农村信息化应用推广等省部级以上奖励,或已获得农业农村信息化领域国家发明专利的。  第二十一条  农业农村部及地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将以多种形式指导支持示范基地的发展:  (一)结合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方向和重点,鼓励申报相关农业农村信息化项目及神农奖、丰收奖等科技奖项;  (二)农业农村部将采用多种形式加大对示范基地的宣传推广,强化正向激励,总结可复制可推广典型模式,开展网上推介、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发挥示范基地的引领带动作用;  (三)农业农村部组织行业协会、研究机构、高校等发挥智库作用,针对不同基地类型,不定期组织专家对示范基地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四)地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应重点支持示范基地发展,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相应扶持政策,建立持续稳定支持长效机制,鼓励示范基地率先承担农业农村改革试点示范任务,并制定相应的示范基地建设和培育计划。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农业农村部对示范基地采用分类抽查、“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  第二十三条  农业农村部每年选取不同类型的示范基地进行抽查:被抽查示范基地应按要求报送有关情况,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当地被抽查示范基地报送情况并进行审核;农业农村部组织专家对被抽查示范基地进行评估,并对示范作用发挥不足的示范基地提出整改要求。  第二十四条  示范基地有义务根据农业农村部及所在省(区、市)农业农村部门工作需要,提交示范基地建设与发展情况报告。  第二十五条  “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资格仅用于引领和示范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示范基地要爱护“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称号,不得利用该称号从事任何国家法律、法规所不允许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示范基地资格,且在4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一)在申报评审过程中未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弄虚作假、有欺瞒行为的或在经营期间被纳入失信名单的;  (二)利用示范基地资格从事任何国家法律、法规所不允许的或与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无关的活动;  (三)不配合示范基地监督管理工作,或经农业农村部抽查不合格的;  (四)发生重大农业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侵犯农民合法权益,损害农民经济利益,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的。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农业农村部根据本办法制定《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专家评审标准》等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  2013年至2017年依据《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试行)》(农市发〔2013〕1号)已通过认定的示范基地,认定有效期满后,可依据本办法重新申请认定。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农业农村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试行)》(农市发〔2013〕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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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
黑龙江重划积温带促粮食增产超百亿斤
近两年,黑龙江省共有1000多万亩低产旱田改种水稻,新开垦水田200多万亩,总计增产粮食超过100亿斤。 这样的成果与农业部门对该省新划分的积温带逐渐加深认识直接相关。农业部门在“旱改水”区域确定和品种选择上,鉴于水稻对温度的敏感性,重点参考了黑龙江省气象部门的积温带划分成果。科学准确的积温带划分使作物选种有了科学依据,对农民和农业生产有重要的指导作用,避免了积温的浪费。 由于地处我国最北端,热量资源是限制黑龙江农业生产的重要气象因子,加之该省跨越11个纬度,地域辽阔,地形复杂,积温差异显著。上世纪90年代中期,黑龙江划分了6条积温带,并用于农业生产。近几年,在气候变暖影响下,该省积温带已出现北移、东扩、南伸趋势。 2011年重新进行的积温带精细划分,打破了传统积温带划分中粗糙、静态、未考虑地形高度因素的状况,采用先进的地理信息系统,全面考虑经度、纬度和高度对积温的影响,还选取了75个国家气象站和32个农垦气象站的逐日气温资料,准确及时地反映了该省气候变化状况,理清了因气候变化造成的积温带重叠交错的现象。 如今,新的积温带划分成果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农业生产部门已应用到全省农业种植结构和品种调整中。
06
2019年12月
“最严”食品安全法12月起实施 最高罚10倍年收入
  经过修订的“史上最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12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首次确立了“双罚制”,除处罚违法企业外,还将对单位违法情形下的个人给予罚款处罚,最高可处以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0倍罚款,最严谨标准也首次被正式写进法律条款。分析指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最严要求”将有助于提升整个餐饮行业发展,筑牢“舌尖上的安全线”。   12月1日,时隔十年之后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将正式实施,《条例》落实将最严厉处罚、最严肃问责、最严格监管和最严谨标准,在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生产加工过程、销售、贮存、运输、消费等食品安全的各个环节都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夯实企业责任,加大违法成本,震慑违法行为。比如,提高违法成本,增设“处罚到人”制度,最高可处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年收入10倍的罚款。此外,《条例》还建立生产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健全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衔接机制、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管理法规。同时,最严谨标准也是首次被正式写进法律条款,将有助于提升整个餐饮行业发展水平。   近年来,中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稳步提升、总体形势不断好转,但食品安全领域仍存在不少问题,一些奶业、餐饮、后厨、餐桌的知名品牌纷纷曝出食品安全问题。面对保健品泛滥、养生学渐起、外卖风行等新情况新特点,食品安全的监管链条也亟须补足。《条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破解食品安全难题,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值得注意的是,《条例》最严之处还在于,首次强化了进口食品风险控制措施,以及进口商的责任义务,加强食品安全源头管控,防止不合格进口食品流入国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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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蛋鸡养殖用药的公告(黑农厅函【2019...
  为进一步规范蛋鸡养殖环节用药行为,科学、正确、合理使用兽药,提升鸡蛋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养殖者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落实《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工作方案》(黑农厅函〔2019〕668号)和《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生猪屠宰、禽蛋兽药残留及兽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农业部《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等有关法规规定,现就规范蛋鸡养殖用药公告如下:   一、准确识别兽药   兽药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动物生理机能的物质(含药物饲料添加剂),全部经过农业农村部通过兽药典、质量标准、公告等形式公布。凡是合法兽药全部赋有农业农村部核准的二维码。   二、正确采购兽药   应从以下渠道采购兽药:从通过兽药GMP验收、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国内合法生产企业或从取得《进口兽药注册证书》的国内代理企业购买兽药;从通过兽药GSP验收、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买兽药;通过动物诊疗机构诊疗后开具处方购买兽药;通过合法的网络渠道购买兽药。兽用处方药应凭执业兽医开具的处方购买使用。   三、规范使用兽药   《兽药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至第四十三条明确了兽药使用规定要求,各养殖场必须严格按照适应症、用法与用量、休药期等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严格按照规定凭执业兽医师开具的处方购买、使用处方药,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的规定建立完整真实的用药记录。   禁止使用人用药和原料药;   禁止使用未经国家批准或已经淘汰的兽药;   禁止使用国家规定禁用的药物和其他化合物,以及氯霉素、氯丙嗪、已烯雌酚、呋喃唑酮、甲硝唑和二甲硝咪唑等在所有食品动物可食组织中不得检出残留的物质;   禁止使用不得用于蛋鸡的兽药。   四、认清违法违规责任   《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八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2号)明确了违法使用责任。   对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的、未建立用药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真实的,或者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或者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饲喂了违禁药物及其他化合物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违法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销售尚在用药期、休药期内的动物及其产品用于食品消费的,或者销售含有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产品用于食品消费的,责令其对含有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未经兽医开具处方使用兽用处方药的,或未在乡村兽医指导下按《乡村兽医用药目录》用药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依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直接将原料药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饲喂动物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五、蛋鸡产蛋期禁用兽药名单   下列97种兽药在蛋鸡产蛋期禁用:二硝托胺预混剂、马度米星铵预混剂、尼卡巴嗪、尼卡巴嗪预混剂、磷酸泰乐菌素预混剂、磺胺喹?啉、磺胺喹?啉钠可溶性粉、磺胺喹?啉钠溶液、复方磺胺喹?啉溶液、复方磺胺喹?啉钠可溶性粉、磺胺喹?啉二甲氧苄啶预混剂、磺胺氯吡嗪钠可溶性粉、复方磺胺氯吡嗪钠预混剂、复方磺胺氯哒嗪钠粉、磺胺对甲氧嘧啶二甲氧苄啶预混剂、复方磺胺二甲嘧啶钠可溶性粉、复方磺胺间甲氧嘧啶可溶性粉、磺胺间甲氧嘧啶预混剂、复方磺胺间甲氧嘧啶钠可溶性粉、复方磺胺间甲氧嘧啶预混剂、盐酸氨丙啉、盐酸氨丙啉磺胺喹?啉钠可溶性粉、氯羟吡啶预混剂、硫酸黏菌素可溶性粉、硫酸黏菌素预混剂、硫酸新霉素可溶性粉、硫酸新霉素溶液、硫酸新霉素片、硫酸安普霉素可溶性粉、硫氰酸红霉素可溶性粉、替米考星溶液、酒石酸泰乐菌素可溶性粉、酒石酸泰乐菌素磺胺二甲嘧啶可溶性粉、酒石酸吉他霉素可溶性粉、恩诺沙星溶液、恩诺沙星片、恩诺沙星可溶性粉、盐霉素钠预混剂、盐酸氯苯胍预混剂、乙氧酰胺苯甲酯、盐酸氨丙啉乙氧酰胺苯甲酯磺胺喹?啉预混剂、乙氧酰胺苯甲酯预混剂、盐酸氨丙啉乙氧酰胺苯甲酯预混剂、盐酸多西环素片、盐酸多西环素可溶性粉、盐酸大观霉素可溶性粉、氟苯尼考粉、氟苯尼考预混剂、氟苯尼考溶液、氟苯尼考注射液、氟苯尼考可溶性粉、阿莫西林可溶性粉、阿莫西林片、复方阿莫西林粉、氨苄西林可溶性粉、莫能菌素钠、氨苄西林钠可溶性粉、复方氨苄西林粉、杆菌肽锌、杆菌肽锌预混剂、土霉素钙预混剂、地克珠利预混剂、地克珠利溶液、地克珠利颗粒、吉他霉素预混剂、吉他霉素片、恩拉霉素预混剂、马度米星铵尼卡巴嗪预混剂、复方马度米星铵预混剂、三苯氯达唑片、三苯氯达唑颗粒、甲磺酸达氟沙星粉、甲磺酸达氟沙星溶液、甲磺酸培氟沙星可溶性粉、甲磺酸培氟沙星注射液、地美硝唑预混剂、那西肽预混剂、乳酸环丙沙星可溶性粉、乳酸诺氟沙星可溶性粉、金霉素预混剂、盐酸金霉素可溶性粉、洛克沙胂预混剂、盐酸沙拉沙星片、盐酸沙拉沙星可溶性粉、盐酸沙拉沙星注射液、盐酸沙拉沙星溶液、盐酸环丙沙星可溶性粉、盐酸环丙沙星注射液、氨苯砷酸预混剂、烟酸诺氟沙星可溶性粉、烟酸诺氟沙星溶液、酒石酸泰万菌素可溶性粉、酒石酸泰万菌素预混剂、海南霉素钠预混剂、硫酸庆大霉素可溶性粉、甲砜霉素可溶性粉、盐酸林可霉素可溶性粉、磺胺二甲嘧啶可溶性粉。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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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
农业农村部部署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3月21日,2023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在云南省昆明市召开,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马有祥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找准新时代新征程工作定位,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会议指出,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系统上下齐心,克服疫情困难,圆满完成冬奥会、二十大等重大活动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任务,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顺利颁布实施,全国农产品监测合格率达到97.6%,新认证绿色有机农产品1万个,绿色优质农产品总量达到2亿吨,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为经济社会大局作出了应有贡献。近10年来,在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等重要论述指引下,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取得了历史性进步,为今后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会议强调,要从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使命责任,从历史维度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艰巨复杂,从主观角度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差距不足,树牢政治意识,坚定不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人民至上和系统观念,从生产、技术、监管、追溯、宣传等方面协同发力、产管并重,不断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2023年要抓好三个方面重点工作。一是聚焦重点品种,坚持从严监管、精准发力、较真碰硬,集中整治农兽药残留突出问题。二是顺应消费升级需求,培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搭建消费促进平台,完善认证和标志使用管理措施,大力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高质量发展。三是落实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加强对农户等各类主体监管,推动乡镇落实监管责任,加快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和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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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
黑龙江鸡西市城子河区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日前,为守护好春季开学校园“第一餐”,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严把校园食品安全关,结合创食安城、食品安全“两个责任”、食品安全“守查保”等重点工作,鸡西市城子河区积极部署,由区领导及市场监督管理局班子成员、相关负责人组成检查组,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市第二中学、城子河小学、花园幼儿园等5家学校食堂,通过实地察看、现场问询、查阅台账方式,重点对其人员健康管理、索证索票、环境卫生、餐具清消、食品留样等环节进行全方位检查,从严从细,不留盲区,并现场对食堂瓜果蔬菜、粮油、大米等进行农药残留、酸价、过氧化值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据悉,下一步,城子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开展学校食堂及周边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督促学校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从严查处食品安全各项违法违规行为,为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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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
欧洲食品安全局发布关于现有指南对通过合成生物学获得的转基因植...
欧洲食品安全局于2021年2月5日发布关于现有指南对通过合成生物学获得的转基因植物进行分子表征和环境风险评估适用性的评估报告。应欧盟委员会的要求,欧洲食品安全局识别了在农业食品用途中合成生物学的应用范围,分析了合成生物学的风险和危害,评估了现有安全评价指南的适用性,并确定了需要更新指南的领域。针对合成生物学在农业食品中的应用范围,欧洲食品安全局对现有关于合成生物学的文献进行水平扫描,重点关注合成生物学在基因组库和方法、以及DNA合成和基因组编辑领域的发展和应用。就合成生物学获得的转基因植物的风险和危害而言,欧洲食品安全局选取了3个可能在未来10年内上市的产品作为特定案例进行分析,包括1项转基因玉米、1项基因编辑小麦和1项通过转基因技术和基因编辑技术共同研发的油菜。通过评估,欧洲食品安全局认为案例中的合成生物学获得的转基因植物与转基因产品相比,对人类、动物和环境不存在新的风险和危害,而在未来10年内上市的大多数合成生物学获得的转基因植物可能都源于现有技术(包括转基因和基因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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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
黑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哈尔滨11月27日电(杨雪楠)11月25日,黑龙江省召开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 会议指出,年初以来,黑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保障食品安全长效机制,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健康,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要求,依法从严防控,全面构建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做到源头严防,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打好寒地黑土、绿色有机和非转基因这三张特色牌;做到过程严管,加大“飞行检查”等现场检查频次和力度,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进入餐桌;做到风险严控,落实2020年“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的目标要求,年底前全面打好整治食品安全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七大攻坚战”;做到违法严惩,严厉打击和惩处违法犯罪行为。落实属地党委、政府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动员社会力量,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强化保障,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不断提高技术支撑能力建设,打造职业化、专业化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完善政务一体化建设。 会议强调,黑龙江省是农业大省,拥有好生态、好土地、好粮食、好食品,要把耕地保护与秸秆还田工作相结合,保护好黑土地,扩大绿色有机种植面积,构建从农田到餐桌涵盖食品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对标国务院食安委对食品安全考评标准,维护好具有龙江优势的大米、玉米、大豆、乳制品等农产品和食品的质量信誉,把农业大省、农产品大省打造成食品安全大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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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
黑龙江:建立健全保障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健康
建立健全保障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健康 ??黑龙江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通讯员 纪祥勇)11月25日,黑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省食安委主任王文涛主持召开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和“四个最严”要求,以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听取2019年食品安全有关工作情况汇报,部署下步工作。省委常委、副省长、省食安委副主任王永康,副省长、省食安委副主任沈莹出席会议并发表意见。省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王冬光和省政府副秘书长李德喜及省食安委27个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省食安办主任、省市场监管局局长刘小妹,省农业农村厅厅长王金会,省教育厅厅长赵国刚,省卫生健康委主任魏新刚,省公安厅副厅长郑太林分别作了汇报。 会议指出,年初以来,黑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黑龙江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保障食品安全长效机制,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健康,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要求,依法从严防控,全面构建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做到源头严防,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打好寒地黑土、绿色有机和非转基因这三张特色牌;做到过程严管,加大“飞行检查”等现场检查频次和力度,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进入餐桌;做到风险严控,落实2020年“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的目标要求,年底前全面打好整治食品安全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七大攻坚战”;做到违法严惩,严厉打击和惩处违法犯罪行为。落实属地党委、政府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动员社会力量,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强化保障,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不断提高技术支撑能力建设,打造职业化、专业化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完善政务一体化建设。 会议强调,黑龙江省是农业大省,拥有着好生态、好土地、好粮食、好食品,要把耕地保护与秸秆还田工作相结合,保护好黑土地,扩大绿色有机种植面积,构建从农田到餐桌涵盖食品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对标国务院食安委对食品安全考评标准,维护好具有龙江优势的大米、玉米、大豆、乳制品等农产品和食品的质量信誉,把农业大省、农产品大省打造成食品安全大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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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
哈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食品安全将纳入诚信范围
11日,记者从哈市政府获悉,《哈尔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日前正式发布。《方案》明确,哈市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所占权重不低于3%)、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三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状况人民群众总体满意度达到70%。《方案》还明确,哈市将设立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食品安全信用状况全面纳入社会诚信范围,学校校园及周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全部纳入监管范围。 设立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 《方案》提出,加强对哈达、润恒等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超、托幼机构及学校食堂、集体配送餐单位、中央厨房等重点部位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各地区设立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 搭建市、区县(市)两级政府、三级监管网络互联和信息共享的食品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建立监管部门与乳制品、白酒、肉制品等重点生产企业的互通互联机制。 建食品批发市场“一票通”追溯体系 《方案》要求,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机制,良好行为规范全面覆盖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互联网销售、网上订餐等各类新生业态。对哈达、润恒等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批发市场等市场开办方进行严格监管,建立并严格执行市场准入、退市、信息通报、质量追溯制度及以销售凭证为基础的“一票通”市场销售追溯体系。 严厉查处假冒地方食品品牌行为,及时处置制假售假等各类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业共性隐患问题。对本地发现或外地通报的违法行为和问题食品全面开展上下游责任溯源追查、产品召回、问题食品销毁和责任查处,食品安全事故核查处置率达到100%。 定期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排行榜 《方案》明确,将食品安全信用状况全面纳入社会诚信范围。推行食品安全排行榜,定期向社会公布。出台哈市《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办法》,设置专项资金实施有奖举报。建立并推行食品安全案件追偿机制。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到2018年年底,哈市食品小作坊核准发证率达到60%以上。规范小摊贩管理,落实食品销售摊贩登记卡制度,统一布局分区准则,统一公示样式,统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面加强食品销售摊贩占道经营管理。建立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学校校园及周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全部纳入监管范围。  转基因食品应专柜或专区销售 《方案》要求,转基因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应专柜或专区销售,并在显著位置明示。及时公示不合格产品,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依法禁止种植转基因玉米、水稻、大豆等粮食作物,禁止非法生产、经营和为种植者提供转基因粮食作物种子,禁止非法生产、加工、经营、进境转基因或者含有转基因成分的食用农产品。严格执行定点屠宰制度,及时查处私屠滥宰行为,严厉查处屠宰销售病死畜禽、未经检疫合格的食用动物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处理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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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
黑龙江省4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涉及酒类和烤鱼片
4日,据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消息,近期,该局对酒类、水产制品、粮食加工品等11类203批次食品组织抽检。其中,4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食品添加剂和其他指标等问题。 本次食品抽检中,双鸭山市尖山区桂兰四季果品店销售的标称桦南县新星白酒厂生产的玉米酒(生产日期或批号2019-5-18),检出不得使用的甜蜜素。双鸭山市尖山区桂兰四季果品店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市天合酿酒厂生产的高粱原浆(生产日期或批号2016-2-19),双鸭山市岭东区一嘉一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鑫德惠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军工小茅合镇酒(生产日期或批号2019-5-20),酒精度不达标。牡丹江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沈阳市佳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烤鱼片(生产日期或批号2019-7-25),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据介绍,甜蜜素是一种常用的合成甜味剂。按照相关规定,白酒中不得使用甜蜜素。长期过量食用甜蜜素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此外,N-二甲基亚硝胺超标可能由于产品原料腐败所致,反映该食品卫生状况不达标。过量摄入含有N-亚硝基化合物的食物,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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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
我省抽检大米样品19批次全部合格
记者26日从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期省食药监局组织对辖区内的粮食加工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抽检的大米样品全部合格,凸显黑龙江大米绿色健康的品牌效应。 合格产品名单。 据了解,近期省食药监局公布了《2017年第2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公告》。本次抽检对象为粮食加工产品,共抽检大米样品19批次,经实验室检测,所抽样品全部为合格产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来源:东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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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5月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第18期食品安全(总局转移支付...
(黑食药监应急〔2017〕89号)   近期,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方便食品、冷冻饮品、酒类、餐饮食品等5类食品7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4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粮食加工品48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餐饮食品7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冷冻饮品3 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酒类2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标称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圣德冰棍厂生产、由富拉尔基莹莹食杂店销售的瓜串(冰棍),菌落总数检出值为610000 cfu/mL,比标准规定(不超过25000 cfu/mL)高出23.4倍;大肠菌群检出值为2400 MPN/100mL ,比标准规定(不超过450 MPN/100mL)高出4.33倍。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标称黑龙江省红兴隆农垦小清河酿酒厂生产、由双鸭山市尖山区宜佳超市销售的八五三白酒,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检出值为9.57 m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   (三)标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振兴酒厂生产、由七台河市新兴区鑫隆顺副食店销售的东北大高粱,酒精度检出值为41.1 %vol,比标准规定(不小于49 %vol)低出0.16倍。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   (四)标称哈尔滨军民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由七台河市新兴区鑫隆顺副食店销售的小米酒,酒精度检出值为30.3 %vol,比标准规定(不小于49 %vol)低出0.38倍。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   (五)标称哈尔滨东北龙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由佳木斯市新阳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陈酿老农垦酒,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检出值为18.2 m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11号)等规定,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下架问题食品等风险防控措施。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处。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3. 冷冻饮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 酒类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 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6. 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7. 冷冻饮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8. 酒类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9.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2日 附件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附件3 冷冻饮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4 酒类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5 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附件6 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附件7 冷冻饮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附件8 酒类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附件9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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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第17期食品安全 (省级局专项...
(黑食药监应急〔2017〕83号)   近期,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调味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蜂产品等3类食品8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6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调味品2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蜂产品5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如下:   (一)勃利县万客龙超市销售的标称乐陵市正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椒粉,铅检出值为6.1 mg/kg。标准规定为≤3.0 mg/kg。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集贤县腾达干调商店销售的标称吉林民食塔醋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酿造食醋,总酸检出值为3.05 g/100ml。标准规定为≥3.50 g/100ml。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佳木斯市郊区金沃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安达市米香缘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川粉,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460 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四)龙沙区永永鑫超市销售的标称龙江县鸿泰淀粉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粉条,铝的残留量检出值为439 mg/kg。标准规定为≤200 mg/k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五)鸡西市物尔美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南昌高新区恒巢源生物科技厂生产的恒巢源椴树原蜜,嗜渗酵母计数检出值为1300 CFU/g。标准规定为≤200 CFU/g。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六)双鸭山市尖山区映山红黑蜂蜜礼品城销售的标称宝清县映山红东北黑蜂蜜加工厂生产的黑蜂雪蜜,嗜渗酵母计数检出值为2100 CFU/g。标准规定为≤200 CFU/g。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查找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 不合格产品信息      3. 合格产品信息      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21日 附件 本次检验项目.docx 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合格产品信息.xls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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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第16期食品安全 (总局本级)...
(黑食药监应急〔2017〕8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我省水果制品、饮料和肉制品3大类19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检的食品品种细类主要有酱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饮用纯净水、其他饮料、果、蔬汁饮料、果酱、水果干制品等7类食品及相关产品,共抽检样品19批次,其中4批次样品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1.标称哈尔滨裕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松仁肉肚菌落总数项目检出值410000CFU/g,为限量值50000CFU/g的8.2倍,检验机构为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快递公司未按照企业标识的储存条件冷链运输。2.标称哈尔滨市远东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哈尔滨白肠(熏煮香肠)不得检出的沙丁胺醇项目检出值1.33 μg/kg,菌落总数项目检出值95000CFU/g,为限量值50000CFU/g的1.9倍,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二)标称大兴安岭超越野生浆果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野生蓝莓果干霉菌项目检出值110 CFU/g,为限量值50 CFU/g的2.2倍,检验机构为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三)标称黑龙江九都宝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克东天然苏打水溴酸盐项目检出值0.013mg/L,为限量值0.01mg/L的1.3倍,检验机构为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11号)等规定,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下架问题食品等风险防控措施。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处,并向有关部门通报不合格产品情况。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20日 附件 合格产品信息.xls 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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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第15期食品安全(省级局分担)...
(黑食药监应急〔2017〕74号)   近期,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饮料102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情况如下。   (一)哈尔滨市香坊区老太平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天宝帽儿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帽儿山天然矿泉水,偏硅酸检出值为1.77 mg/L。标准规定为≥25.0 mg/L。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   (二)牡丹江市东安区天岭牡丹峰天然饮用水销售站销售的标称牡丹江市东安区康源矿泉水水厂生产的天岭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4,0,0,0,0 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 c=0 m=0 CFU/250mL。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查找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 不合格产品信息      3. 合格产品信息      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5日 附件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 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3 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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